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助理(W451806)

公告日 113/12/17
刊登起迄日 113/12/16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業務助理(W451806)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1.檔案點收、立案、編目、上架。2.檔案調檔、銷毀。3.檔案庫房整理、設施設備維護管理。4.檔案庫房溫溼度紀錄。5.辦理移撥婦幼發展局之列管檔案(含紙本檔案、數位檔案及媒體檔案)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 6370秘書室 張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114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37,800元/月(比照約僱五等,以280薪點起薪)。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經驗(如操作word、excel)為佳。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2月23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業務助理(W451806)」),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5.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邱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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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6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業務助理(W451806)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項目:1.檔案點收、立案、編目、上架。2.檔案調檔、銷毀。3.檔案庫房整理、設施設備維護管理。4.檔案庫房溫溼度紀錄。5.辦理移撥婦幼發展局之列管檔案(含紙本檔案、數位檔案及媒體檔案)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 6370秘書室 張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114年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37,800元/月(比照約僱五等,以280薪點起薪)。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具備電腦文書經驗(如操作word、excel)為佳。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12月23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業務助理(W451806)」),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徵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5.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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