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4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3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
工作內容 單位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財產管理、計價、電子採購事務類核銷等相關行政庶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國民,領有本國國民身分證者。 (二)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三)具文書、財產管理、行政業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需會電腦操作,曾於政府機關服務者及具電腦證照者尤佳(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四)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積極具團隊精神及工作熱忱。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網站(https://www.rb.gov.tw/web/?site=creo#gsc.tab=0)-公告訊息-下載本分局「甄選報名表」,並依序檢具下列資料:「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影本、退伍令(女性免繳)、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等影本,於113年11月11日前寄至(40150)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本次正取1名,另視甄試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1-2名,依序遞補,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三)本案係秘書室書記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實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26日止,期滿後、代理原因消失或因故提早復職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報酬:22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29,700元(受僱人需自付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五)洽詢電話:04-22252627轉506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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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3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單位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財產管理、計價、電子採購事務類核銷等相關行政庶務工作

資格條件

(一)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國民,領有本國國民身分證者。 (二)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三)具文書、財產管理、行政業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需會電腦操作,曾於政府機關服務者及具電腦證照者尤佳(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四)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積極具團隊精神及工作熱忱。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網站(https://www.rb.gov.tw/web/?site=creo#gsc.tab=0)-公告訊息-下載本分局「甄選報名表」,並依序檢具下列資料:「甄選報名表」(需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影本、退伍令(女性免繳)、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等影本,於113年11月11日前寄至(40150)臺中市東區立德街88號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本次正取1名,另視甄試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1-2名,依序遞補,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三)本案係秘書室書記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實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26日止,期滿後、代理原因消失或因故提早復職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報酬:22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29,700元(受僱人需自付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五)洽詢電話:04-22252627轉506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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