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17
刊登起迄日 113/12/17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8,416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光復國中會計室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審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會計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 2、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 4、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倘為國外學歷,請逕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意者備齊相關資料,寄送或親送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光復國中人事室蔡先生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5等約僱人員(代理會計佐理員)」。 (三)甄審通知:經初審合格,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止)。 2.依「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薪資約3萬7,800元(含勞、健保)。 3.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備取1至2名,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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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8,416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審核等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會計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資格條件

1、 大學以上畢業 2、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 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 4、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倘為國外學歷,請逕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報名,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意者備齊相關資料,寄送或親送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光復國中人事室蔡先生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5等約僱人員(代理會計佐理員)」。 (三)甄審通知:經初審合格,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止)。 2.依「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薪資約3萬7,800元(含勞、健保)。 3.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備取1至2名,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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