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主任
| 公告日 | 113/12/17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7 ~ 113/12/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
| 職稱 | 主任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嘉義市 |
| 工作地點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人事室(嘉義市東區林森西路1號) |
| 工作內容 | 綜理人事室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滿3年,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四、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規定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3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聯絡方式:電話02-23515441轉407分機鄭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內容
綜理人事室業務。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滿3年,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四、符合「強化人事人員職務歷練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規定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3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派令、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1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聯絡方式:電話02-23515441轉407分機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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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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