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技佐

公告日 113/12/17
刊登起迄日 113/12/17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本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
工作內容 辦理動物防疫、保護、稽查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獸醫科系畢業,並領有獸醫師證書,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獸醫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領有獸醫師執業證書者,並於領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即可,含自傳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專技高考及格證書影本。 (四)獸醫師證書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五)獸醫師執業執照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六)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全職)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證明(曾服務於政府機關並請載明未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懲戒處分之紀錄)、執業經歷及實績等相關證明文件。 (七)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之最近3年(以本公告日期開始當日起算往前推3年11012-11312)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 (八)現職公務人員者請再附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1次派令影本、最近1次銓敍審定函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影本(如英語檢定通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報名方式】: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依序裝訂,於113年12月23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 (一)收件人: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人事彭小姐。 (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 (三)聯絡電話:05-5523288 (四)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附資料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舉行面試;必要時舉行筆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面試評分項目為4項: 1.經歷與學識(35%):包含執業經歷及實績,學識見解與志趣。 2.專業知能(35%):包含專業領域知識、才能、課程訓練及研習。 3.發展潛能(20%):包含受評人進用後職涯發展潛能、言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等。 4.儀表舉止(10%):包含禮貌、態度及舉止等。 (三)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 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 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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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獸醫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辦理動物防疫、保護、稽查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獸醫科系畢業,並領有獸醫師證書,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之人員,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獸醫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領有獸醫師執業證書者,並於領有執照後,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者。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即可,含自傳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專技高考及格證書影本。 (四)獸醫師證書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五)獸醫師執業執照影本。(請正反雙面皆影印) (六)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全職)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證明(曾服務於政府機關並請載明未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懲戒處分之紀錄)、執業經歷及實績等相關證明文件。 (七)執業之主管機關所出具之最近3年(以本公告日期開始當日起算往前推3年11012-11312)未曾受懲戒處分之證明文件。 (八)現職公務人員者請再附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最近1次派令影本、最近1次銓敍審定函影本或其他相關資料影本(如英語檢定通過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報名方式】: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依序裝訂,於113年12月23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 (一)收件人: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人事彭小姐。 (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7號。 (三)聯絡電話:05-5523288 (四)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所附資料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舉行面試;必要時舉行筆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面試評分項目為4項: 1.經歷與學識(35%):包含執業經歷及實績,學識見解與志趣。 2.專業知能(35%):包含專業領域知識、才能、課程訓練及研習。 3.發展潛能(20%):包含受評人進用後職涯發展潛能、言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等。 4.儀表舉止(10%):包含禮貌、態度及舉止等。 (三)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 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 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五)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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