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工程員
公告日 | 11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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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7 ~ 113/1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測量製圖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出差地點:新北市、桃園市)。 |
工作內容 | 1.鐵道及捷運工程之用地及測量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須具下列資格者: (1)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測量、地政、地理環境資源、都市計畫及相關學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5.本項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連絡人:葉彥芝,電話:(02)82286888轉1201,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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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分局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鐵道及捷運工程之用地及測量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須具下列資格者: (1)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測量、地政、地理環境資源、都市計畫及相關學系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4.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5.本項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連絡人:葉彥芝,電話:(02)82286888轉1201,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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