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公告日 113/12/17
刊登起迄日 113/12/17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原鄉離島醫療健康照護及促進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原鄉離島醫療數位化服務等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原鄉離島健康相關資料蒐集、彙整、分析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司署窗口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如:試算表、簡報及影片編輯)。 三、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或推動公共衛生業務計畫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116、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113/12/03~1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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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

職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辦理原鄉離島醫療健康照護及促進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原鄉離島醫療數位化服務等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原鄉離島健康相關資料蒐集、彙整、分析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司署窗口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如:試算表、簡報及影片編輯)。 三、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或推動公共衛生業務計畫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2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116、李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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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03~1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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