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18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7 ~ 113/12/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至無或無至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1段37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工務課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長訓練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線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 採紙本寄送、親送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逕寄「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工務課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石碇區工務課暫僱人員)」。 (三) 檢附文件: 1.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運用)。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5.相關經歷資料。 6.駕照影本。 (四) 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五)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六) 聯絡人:工務課陳先生 26631080*221 (七)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八)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月支給薪資(高中29,700元、大學37,800元)。 (九)期間:自簽約日至114年度12月25日或工程管理費用罊。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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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至無或無至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務課工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長訓練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線上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 採紙本寄送、親送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逕寄「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工務課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石碇區工務課暫僱人員)」。 (三) 檢附文件: 1.報名表(請自行下載運用)。 2.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5.相關經歷資料。 6.駕照影本。 (四) 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五)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六) 聯絡人:工務課陳先生 26631080*221 (七)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八)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月支給薪資(高中29,700元、大學37,800元)。 (九)期間:自簽約日至114年度12月25日或工程管理費用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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