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18
刊登起迄日 113/12/17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殯儀館相關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樂觀進取。 (四)、可配合夜間、假日加班暨支援活動。
聯絡方式 一、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附檔填寫) 二、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四、報名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黃小姐收(113年12月27日截止收件,須於113年12月27日下班前寄達,非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四等約僱人員」) (三)、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回郵信封);本項甄選均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薪為新台幣33,750元,殯葬業務提成獎金另計。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2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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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殯儀館相關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樂觀進取。 (四)、可配合夜間、假日加班暨支援活動。

聯絡方式

一、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附檔填寫) 二、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 三、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四、報名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普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符合資格者請檢具以上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郵寄(或逕送)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黃小姐收(113年12月27日截止收件,須於113年12月27日下班前寄達,非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四等約僱人員」) (三)、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須退還者請附回郵信封);本項甄選均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薪為新台幣33,750元,殯葬業務提成獎金另計。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2名,備取人員列入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於候用期間因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離職時,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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