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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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7 ~ 113/12/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南投縣 |
工作地點 | 南投縣水里鄉中山路一段515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育、解說教育及一般行政庶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須具備身心障礙證明。(請掃描證明正、反面上傳)。 (二)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 (三)具備行政文書及熟諳Windows、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本案職缺(114年身障特考)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五)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3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調閱完整 履歷資料。未於期限內完成前開線上應徵作業者,將以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意者請將以下文件統整成一份PDF檔上傳:1.身心障礙證明2.最高學歷證書。3.工作經歷證明。4.其他專業證照。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本處將視情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本職缺正取1名,並視情況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49)-2348286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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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7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育、解說教育及一般行政庶務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身心障礙證明。(請掃描證明正、反面上傳)。 (二)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 (三)具備行政文書及熟諳Windows、Office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本案職缺(114年身障特考)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五)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3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調閱完整 履歷資料。未於期限內完成前開線上應徵作業者,將以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意者請將以下文件統整成一份PDF檔上傳:1.身心障礙證明2.最高學歷證書。3.工作經歷證明。4.其他專業證照。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本處將視情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本職缺正取1名,並視情況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49)-2348286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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