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約用心理師
| 公告日 | 113/12/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
| 職稱 | 約用心理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用人員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臺南市南區大林路161號) |
| 工作內容 | 協助本所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詳如簡章「玖、工作內容」)。 |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點規定。 二、國內外公私立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大學院校心理系所,碩士班學位畢業。 三、具心理師證書尤佳。 四、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五、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
| 聯絡方式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4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以113年12月24日下午17時前收到為憑,非以郵戳時間為憑,郵寄本所輔導科,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114年度約用心理師】字樣(本所住址:70263臺南市南區大林路161號)。 三、應徵文件統一格式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nj.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簡章、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 四、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待遇:碩士資格者每月以新台幣(以下同)42,120元(俸點312)支給工作酬金及風險加給2,160元。(餘詳簡章)。 ※本案相關疑問洽詢電話:(06)2150583分機34(李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
職稱
約用心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約用人員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協助本所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詳如簡章「玖、工作內容」)。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 11點規定。 二、國內外公私立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大學院校心理系所,碩士班學位畢業。 三、具心理師證書尤佳。 四、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五、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擇優錄取)。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4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以113年12月24日下午17時前收到為憑,非以郵戳時間為憑,郵寄本所輔導科,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114年度約用心理師】字樣(本所住址:70263臺南市南區大林路161號)。 三、應徵文件統一格式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nj.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簡章、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 四、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待遇:碩士資格者每月以新台幣(以下同)42,120元(俸點312)支給工作酬金及風險加給2,160元。(餘詳簡章)。 ※本案相關疑問洽詢電話:(06)2150583分機34(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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