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科員
| 公告日 | 113/12/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7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校畢業,具學士以上學位。 三、熟諳庶務電腦操作及相關電腦文書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
| 聯絡方式 | 一、線上或紙本投件徵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或於113年12月27日前以掛號郵寄至 「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5年考成(績)文件影本 (四)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五)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六)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並請校對履歷表,有誤請確實更正) (七)切結書及簡歷冊電子檔務請另行E-MAIL:[email protected] 寄送,若未於報名期限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者論(電子檔請到本處網站https://thbu4.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62501轉1205;林先生。 三、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分局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分局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七、本分局自107年1月15日起由交通事業機構改制為交通行政機關。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校畢業,具學士以上學位。 三、熟諳庶務電腦操作及相關電腦文書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聯絡方式
一、線上或紙本投件徵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或於113年12月27日前以掛號郵寄至 「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科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5年考成(績)文件影本 (四)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五)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六)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並請校對履歷表,有誤請確實更正) (七)切結書及簡歷冊電子檔務請另行E-MAIL:[email protected] 寄送,若未於報名期限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者論(電子檔請到本處網站https://thbu4.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62501轉1205;林先生。 三、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分局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分局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七、本分局自107年1月15日起由交通事業機構改制為交通行政機關。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