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聘用助理(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2/18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3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
| 職稱 | 聘用助理(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作物改良科 (327005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東福路2段139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農園藝作物加工技術與產品開發研究、加工技術與產品輔導及加值打樣推廣等相關工作 。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營養、園藝、農化、生科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熟悉食安相關法規或熟悉儀器分析或食品檢驗相關經驗者尤佳。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訓練或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
| 聯絡方式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缺單位及職稱【應徵作物改良科.聘用助理(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郵寄: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作物改良科。 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學歷、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期限:民國113年12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務為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預計工作期間為114年1月8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 (或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 四、詳細工作內容請洽作物改良科任助理研究員珮君,電話:03-4768216分機253。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職稱
聘用助理(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理農園藝作物加工技術與產品開發研究、加工技術與產品輔導及加值打樣推廣等相關工作 。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食品、營養、園藝、農化、生科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熟悉食安相關法規或熟悉儀器分析或食品檢驗相關經驗者尤佳。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訓練或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缺單位及職稱【應徵作物改良科.聘用助理(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郵寄:農業部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作物改良科。 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學歷、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期限:民國113年12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務為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預計工作期間為114年1月8日起至114年7月25日止 (或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 四、詳細工作內容請洽作物改良科任助理研究員珮君,電話:03-4768216分機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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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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