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約聘心理輔導員
公告日 | 113/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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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
職稱 | 約聘心理輔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月薪44,280元)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點: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桃園市蘆竹區中山路108巷36號(距中山高南崁交流道約2公里),位於南崁國中高中附近。 |
工作內容 | 1. 心理評量與測驗。 2. 個別及團體諮商輔導。 3. 危機個案處理。 4. 心理衛生推廣。 5. 申請專案輔導等行政工作。 6.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月薪44,280元(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七等一階328薪點,薪點折合率135元) 聘用期間:114年3月1日-114年12月31日 任職至114年12月有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依在職比例給)。 工作時間: 1.每天8小時,以公務人員上班天數為原則。例假日需輪值,另行排休,國定假日休假。 2.配合本家家童作息及輔導工作,上班時間原則為: (1)平日(家童上學期間): 排班原則為每周至少2天G班、1天假日F班,餘上班時間本家得依工作需求要求排定G班或F班。 (2)寒暑假(約1月中至2月上旬、7-8月):F班。 (3)G班上班時間為13:00-21:30(1700-1730休息30分鐘);F班為8:00-17:00(12:00-13:00休息1小時,08:00至09:00彈性上班)。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社工系、輔導系、諮商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領有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佳。 |
聯絡方式 | 1.聯絡人:人事室黃素貞小姐03-3222084-203或社工科崔科長03-3525634-216。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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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8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職稱
約聘心理輔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月薪44,28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 心理評量與測驗。 2. 個別及團體諮商輔導。 3. 危機個案處理。 4. 心理衛生推廣。 5. 申請專案輔導等行政工作。 6.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月薪44,280元(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七等一階328薪點,薪點折合率135元) 聘用期間:114年3月1日-114年12月31日 任職至114年12月有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依在職比例給)。 工作時間: 1.每天8小時,以公務人員上班天數為原則。例假日需輪值,另行排休,國定假日休假。 2.配合本家家童作息及輔導工作,上班時間原則為: (1)平日(家童上學期間): 排班原則為每周至少2天G班、1天假日F班,餘上班時間本家得依工作需求要求排定G班或F班。 (2)寒暑假(約1月中至2月上旬、7-8月):F班。 (3)G班上班時間為13:00-21:30(1700-1730休息30分鐘);F班為8:00-17:00(12:00-13:00休息1小時,08:00至09:00彈性上班)。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社工系、輔導系、諮商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領有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1.聯絡人:人事室黃素貞小姐03-3222084-203或社工科崔科長03-3525634-216。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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