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林內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 11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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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立林內國民中學 |
職稱 | 事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立林內國民中學(雲林縣林內鄉長源200號) |
工作內容 | (一)營繕工程、各項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財產、物品、車輛、校園校舍安全及門禁、工友及臨時人員管理;綠化美化工作等。(本校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項目)。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能力,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尤佳。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無考試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若有上開情事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者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 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現職銓敘審定函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校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1、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撰寫簡要自述並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以上證明請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另通知。任用與否恕不退件,應徵繳交之證件如有虛假不實等情事,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1名(預估缺)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05)5899306#109 人事室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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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立林內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一)營繕工程、各項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財產、物品、車輛、校園校舍安全及門禁、工友及臨時人員管理;綠化美化工作等。(本校得視業務需要調整工作項目)。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 (二)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能力,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尤佳。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無考試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情事之一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若有上開情事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者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 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現職銓敘審定函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校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撰寫簡要自述並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以上證明請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掃描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 (二)證件不齊或逾期恕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另通知。任用與否恕不退件,應徵繳交之證件如有虛假不實等情事,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1名(預估缺)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05)5899306#109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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