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19
刊登起迄日 113/12/18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一)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法務組。 (二)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4樓。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稅務行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預計自114年1月上旬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按:如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五)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影本。 (二)請於113年12月23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4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法務組蔡金英小姐收(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576)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7,800元。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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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3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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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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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稅務行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預計自114年1月上旬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按:如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五)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及公文處理者。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影本。 (二)請於113年12月23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4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法務組蔡金英小姐收(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576)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7,800元。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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