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113/12/19
刊登起迄日 113/12/18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
工作內容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 (二)辦理布置校園場所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三)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四)管理及分配校警、工友工作事項。 (五)校園安全防護、擔任防火管理人。 (六)配合各項典禮、活動會場布置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薦任第六職等或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等考試限制調任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等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六)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七)具備電腦文書編輯處理能力(WORD、EXCEL、PDF、PPT等)及網路、電子郵件操作使用知能。 (八)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熟悉總務行政、具電腦專長者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 (一)現職人員: 1.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如遇無法上傳情形則請將該PDF檔電郵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校人事室確認(電話02-27609221分機150)。 (1)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格式如本簡章附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現任職務之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9)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0)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各項資料含獎懲紀錄、簡要自述等請務必填寫完整)、離職證明書及前述「(一)2.上傳資料」之紙本依序裝訂,於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人事室(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事務組長」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三)資格審查結果如須補正文件,請於本校通知之次日下午4時前補件,逾期未補件恕不受理報名;逾期報名或資格不符者均不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甄選方式】 (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三)面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俾確認身分(甄試順序由本校排定,不另行抽籤),未依時到場者視為棄權,不得參加甄試。 (四)甄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8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薪資】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15&pid=11768)。 【附則】 (一)錄取人員須俟完成商調作業及報派程序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程序或棄權時,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不論錄取與否,應徵人員所提供各項證明文件均不予退還;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經錄取者除取消資格外,應自負行政、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報名甄選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錄取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報名甄選者,須同意提供本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提供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相關資訊(僅針對本次職務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五)倘本職務出缺原因消失,本次甄選自始、確定、當然不生效力。 (六)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法令未規定者,於本校網站公告補充之。 (七)本校連絡電話:02-27609221 人事室:分機150(報名資格)、總務處:分機500(工作內容)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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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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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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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 (二)辦理布置校園場所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三)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四)管理及分配校警、工友工作事項。 (五)校園安全防護、擔任防火管理人。 (六)配合各項典禮、活動會場布置及各項機具設備使用。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薦任第六職等或薦任第七職等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等考試限制調任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等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且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六)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七)具備電腦文書編輯處理能力(WORD、EXCEL、PDF、PPT等)及網路、電子郵件操作使用知能。 (八)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熟悉總務行政、具電腦專長者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應繳表件】 (一)現職人員: 1.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於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如遇無法上傳情形則請將該PDF檔電郵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校人事室確認(電話02-27609221分機150)。 (1)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格式如本簡章附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6)現任職務之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9)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特殊專長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0)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各項資料含獎懲紀錄、簡要自述等請務必填寫完整)、離職證明書及前述「(一)2.上傳資料」之紙本依序裝訂,於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西松國民小學人事室(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5號),信封請註明「應徵事務組長」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三)資格審查結果如須補正文件,請於本校通知之次日下午4時前補件,逾期未補件恕不受理報名;逾期報名或資格不符者均不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或退件。 【甄選方式】 (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面試: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三)面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俾確認身分(甄試順序由本校排定,不另行抽籤),未依時到場者視為棄權,不得參加甄試。 (四)甄試成績未達錄取標準(8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薪資】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15&pid=11768)。 【附則】 (一)錄取人員須俟完成商調作業及報派程序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程序或棄權時,無條件撤銷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不論錄取與否,應徵人員所提供各項證明文件均不予退還;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經錄取者除取消資格外,應自負行政、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報名甄選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錄取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報名甄選者,須同意提供本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提供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相關資訊(僅針對本次職務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五)倘本職務出缺原因消失,本次甄選自始、確定、當然不生效力。 (六)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法令未規定者,於本校網站公告補充之。 (七)本校連絡電話:02-27609221 人事室:分機150(報名資格)、總務處:分機500(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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