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壯圍鄉過嶺國民小學
幹事
| 公告日 | 113/11/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4 ~ 113/11/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壯圍鄉過嶺國民小學 |
| 職稱 | 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壯圍鄉過嶺國民小學(宜蘭縣壯圍鄉壯濱路三段261號) |
| 工作內容 | 1、綜理本校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2、綜理本校人事業務。 3、勞健保加保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最近5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需至少3年考列甲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一及各種考試限制調任等情事,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等紀錄。 5、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6、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者,並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7、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8、本職缺業經宜蘭縣政府統籌辦理,該府及受其統籌辦理陞遷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公務人員,不具甄選資格。 |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作業,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本校調閱履歷資料,詳請參閱網頁中「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2、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證明(含另予考績)(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全民英檢或採購證照等證書(無者免附)。 3、所附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空白)者,視為資格不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5、本次徵才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3)9301404轉202陳小姐或203陳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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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壯圍鄉過嶺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綜理本校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2、綜理本校人事業務。 3、勞健保加保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最近5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需至少3年考列甲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一及各種考試限制調任等情事,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等紀錄。 5、需具備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6、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者,並能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7、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之英語測驗者尤佳。 8、本職缺業經宜蘭縣政府統籌辦理,該府及受其統籌辦理陞遷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公務人員,不具甄選資格。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作業,不受理通訊及現場報名,意者請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本校調閱履歷資料,詳請參閱網頁中「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2、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證明(含另予考績)(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全民英檢或採購證照等證書(無者免附)。 3、所附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4、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料未全(含簡要自述空白)者,視為資格不符;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另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5、本次徵才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3)9301404轉202陳小姐或203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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