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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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用人員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四、職稱:約用人員。 五、薪俸:280薪點,新台幣37,800元。 。 六、名額:正取1 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 個月內有效)。 七、性別:不限。 八、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九、報名時間: 自即日起至113年12 月23日(星期一)下午17 時30分止,於上班時間親送或委託代理人將履歷送達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二段 124 巷 6 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約用人員」或於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
工作內容 | 三、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戶籍行政及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操作能力。 (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及第28條之情事 二、必備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高中(職)畢業者請檢附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表現證明。 (四)切結書 |
聯絡方式 | 十、說明: (一)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二)採書面審查,必要時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三)錄取人員由本所通知並公告於本所官網及花蓮縣政府網站。 (四)聯絡電話:03-8528267 轉 2006 蔡小姐。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備取 1 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 3 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如應試者均非合適者得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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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吉安鄉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用人員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三、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戶籍行政及綜合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中或高職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本操作能力。 (三)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 條及第28條之情事 二、必備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高中(職)畢業者請檢附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表現證明。 (四)切結書
聯絡方式
十、說明: (一)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表件亦不退還。 (二)採書面審查,必要時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三)錄取人員由本所通知並公告於本所官網及花蓮縣政府網站。 (四)聯絡電話:03-8528267 轉 2006 蔡小姐。 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備取 1 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 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 3 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如應試者均非合適者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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