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 113/12/19
刊登起迄日 113/12/18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8樓。
工作內容 1. 辦理戶籍登記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有戶政櫃台受理申請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3.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4.⼤學(專)以上畢業。 5.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 6.近5年考績須至少3年甲等。
聯絡方式 1.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式辦理,於113年12⽉25⽇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請將右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3.審查合格⼈員,將擇優通知⾯談;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經本所通知⽽無法親⾃參加⾯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4.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員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5.連絡方式: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事詹小姐,電話:02-2281-8536轉122(或02-2981-2291分機1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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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戶籍登記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且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有戶政櫃台受理申請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3.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4.⼤學(專)以上畢業。 5.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 6.近5年考績須至少3年甲等。

聯絡方式

1.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式辦理,於113年12⽉25⽇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請將右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3.審查合格⼈員,將擇優通知⾯談;資料不齊全或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經本所通知⽽無法親⾃參加⾯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4.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員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5.連絡方式: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事詹小姐,電話:02-2281-8536轉122(或02-2981-2291分機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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