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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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地址:臺南市北區富北街7號1、3-5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採購、總務等綜合行政業務。 2.環境、車輛、安全管理。 3.工友、技工管理。 4.辦公廳舍之維護修繕管理。 5.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現為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助理員或相當職務列等之職務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情事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5.持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具採購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聯絡資訊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均免附證明,請僅將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具綜合行政職系專長之相關證明(前揭資料未檢附者,視為無相關資格),及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本次公開甄選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列冊之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6-2220961分機61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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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採購、總務等綜合行政業務。 2.環境、車輛、安全管理。 3.工友、技工管理。 4.辦公廳舍之維護修繕管理。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現為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助理員或相當職務列等之職務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情事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5.持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具採購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聯絡資訊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均免附證明,請僅將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具綜合行政職系專長之相關證明(前揭資料未檢附者,視為無相關資格),及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本次公開甄選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列冊之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6-2220961分機610、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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