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監護處分業務社會工作員
公告日 | 11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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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
職稱 | 監護處分業務社會工作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至無 |
縣市 | 南投縣 |
工作地點 |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南投名間鄉仁和村山腳巷1-7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受司法機關委託之監護處分業務。 2.與司法機關簽訂契約及聯繫協調等工作。 3.監護處分相關文件製作及外部參訪單位接待聯繫等。 4.接案並辦理收案評估小組會議。 5.會同評估服務對象需求及擬定個別化服務計畫。 6.監護處分服務對象社工服務(個案管理、福利諮詢、個案服務、小團體活動設計、家屬聯繫、安排各專業及親屬會談等)。 7.辦理監護處分費用補助及核銷事項。 8.與監護處分業務相關之社區資源連結整合。 9.其他與監護處分業務相關事宜。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報酬: 1.採月薪制,每月41,173元。 2.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2,000元;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4,000元(自執業執照有效起始日核給為原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加給2,000元(自專科證書有效起始日核給為原則)。 |
資格條件 | 社會工作師或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將履歷表(含照片、350字以上自傳,需親自簽名)、畢業證書、相關訓練證照及機構工作服務證明等文件,依序裝訂並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信封上載明甄選職稱,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院行政室(同工作地址),上班日可隨時接受投遞履歷報名,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甄試。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如須退還相關資料者,需自付回郵信封。 3.本案聯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41,承辦人林科長。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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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投啟智教養院
職稱
監護處分業務社會工作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至無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受司法機關委託之監護處分業務。 2.與司法機關簽訂契約及聯繫協調等工作。 3.監護處分相關文件製作及外部參訪單位接待聯繫等。 4.接案並辦理收案評估小組會議。 5.會同評估服務對象需求及擬定個別化服務計畫。 6.監護處分服務對象社工服務(個案管理、福利諮詢、個案服務、小團體活動設計、家屬聯繫、安排各專業及親屬會談等)。 7.辦理監護處分費用補助及核銷事項。 8.與監護處分業務相關之社區資源連結整合。 9.其他與監護處分業務相關事宜。 10.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報酬: 1.採月薪制,每月41,173元。 2.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2,000元;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4,000元(自執業執照有效起始日核給為原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每月加給2,000元(自專科證書有效起始日核給為原則)。
資格條件
社會工作師或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將履歷表(含照片、350字以上自傳,需親自簽名)、畢業證書、相關訓練證照及機構工作服務證明等文件,依序裝訂並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信封上載明甄選職稱,於113年12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院行政室(同工作地址),上班日可隨時接受投遞履歷報名,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甄試。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如須退還相關資料者,需自付回郵信封。 3.本案聯絡電話:049-2730601分機241,承辦人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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