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1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臺工務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
工作內容 | 一、本臺及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相關設備維護及採購。 二、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子、電機、資訊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熟悉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維護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三、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公務車。 四、具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2月2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職缺係屬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任用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至11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2人事室邱科員、工作單位分機5160高科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本臺及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相關設備維護及採購。 二、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子、電機、資訊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熟悉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維護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三、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公務車。 四、具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2月2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職缺係屬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任用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至11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2人事室邱科員、工作單位分機5160高科長。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