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管理師
公告日 | 11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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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8 ~ 113/12/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
職稱 | 管理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7樓) |
工作內容 | 資訊業務、資通安全業務、人事資料管理及考核業務、人事資訊系統教育訓練、系統(網站)管理及維護、種籽教師會議、給與科相關講座活動協辦。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尤佳。 3、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服務熱忱,具資通安全證照者尤佳。 4、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影本、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通過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張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05)。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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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8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資訊業務、資通安全業務、人事資料管理及考核業務、人事資訊系統教育訓練、系統(網站)管理及維護、種籽教師會議、給與科相關講座活動協辦。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尤佳。 3、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服務熱忱,具資通安全證照者尤佳。 4、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影本、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通過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張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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