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3/12/19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3/12/3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勞工及青年處(就業服務科) 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2樓 |
| 工作內容 | 1 辦理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綜合行政業務。 2.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2.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
| 聯絡方式 |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2日(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及實務經驗證明文件。於113年12月31 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2樓彭小姐 收」,並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業務促進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24900轉109彭小姐。 4.待遇:月薪新台幣31,185元。 5.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計畫綜合行政業務。 2.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2.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2日(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之證明文件及實務經驗證明文件。於113年12月31 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龍山西路99號2樓彭小姐 收」,並請註明「應徵職業重建業務促進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24900轉109彭小姐。 4.待遇:月薪新台幣31,185元。 5.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6.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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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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