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法官助理

公告日 113/12/19
刊登起迄日 113/12/19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臺灣橋頭地⽅法院(⾼雄市橋頭區經武路911號)
工作內容 (⼀)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電⼦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中華⺠國國⺠,未具雙重國籍,非⼤陸地區⼈⺠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員,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或不得擔任公務⼈員各款情事,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甄選組:具有⾼等考試三級法制類科及格或律師⾼考及格並完成職前訓練,領有考試院核發之考試及格證書者。 (⼆)甄試組:具公(私)立⼤學以上法律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聯絡方式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逕⾄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ctd.judicial.gov.tw/ 連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758 趙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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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電⼦卷證。 (七)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中華⺠國國⺠,未具雙重國籍,非⼤陸地區⼈⺠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員,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或不得擔任公務⼈員各款情事,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甄選組:具有⾼等考試三級法制類科及格或律師⾼考及格並完成職前訓練,領有考試院核發之考試及格證書者。 (⼆)甄試組:具公(私)立⼤學以上法律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聯絡方式

相關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請逕⾄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啟事下載,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ctd.judicial.gov.tw/ 連絡電話:07-6110030分機6758 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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