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組長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4 ~ 113/11/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衛生技術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2樓 |
工作內容 | 1.綜理家戶健康管理、弱勢族群服務、優生保健、中老年防治與其他個案管理之計畫、督導及考核。 2.研擬公共衛生保健及個案管理興革事項。 3.出席及主持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不得超過薦任第8職等,具備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4.做事積極細心、認真負責,具企劃、督導、溝通協調及行政管理等能力。 5.有英檢初級以上資格或相同資格證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如有疑義,請洽人事機構黃小姐,02-23215158分機652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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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稱
組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綜理家戶健康管理、弱勢族群服務、優生保健、中老年防治與其他個案管理之計畫、督導及考核。 2.研擬公共衛生保健及個案管理興革事項。 3.出席及主持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不得超過薦任第8職等,具備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4.做事積極細心、認真負責,具企劃、督導、溝通協調及行政管理等能力。 5.有英檢初級以上資格或相同資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如有疑義,請洽人事機構黃小姐,02-23215158分機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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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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