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組長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4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稱 組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24號2樓
工作內容 1.綜理家戶健康管理、弱勢族群服務、優生保健、中老年防治與其他個案管理之計畫、督導及考核。 2.研擬公共衛生保健及個案管理興革事項。 3.出席及主持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不得超過薦任第8職等,具備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4.做事積極細心、認真負責,具企劃、督導、溝通協調及行政管理等能力。 5.有英檢初級以上資格或相同資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如有疑義,請洽人事機構黃小姐,02-23215158分機6524。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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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1/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健康服務中心

職稱

組長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綜理家戶健康管理、弱勢族群服務、優生保健、中老年防治與其他個案管理之計畫、督導及考核。 2.研擬公共衛生保健及個案管理興革事項。 3.出席及主持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相關科系大學以上畢業,研究所畢業尤佳。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且不得超過薦任第8職等,具備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4.做事積極細心、認真負責,具企劃、督導、溝通協調及行政管理等能力。 5.有英檢初級以上資格或相同資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如有疑義,請洽人事機構黃小姐,02-23215158分機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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