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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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4/01/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本分署水電工程含高低壓設備、節能設備系統、給排水系統、變電設備、空調及消防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分署社會住宅工程之水電、空調等規劃設計、發包、履約管理、施工、驗收、協調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考試類科及格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電機、電子、機電整合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限制轉調任情形者。 |
聯絡方式 | 一、線上投遞: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填寫後併同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迴避任用具結書及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等影本上傳。 二、採郵寄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人事室周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北工分署工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240-2911轉2316周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邱俊慧(分機#3206)。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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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4/01/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分署水電工程含高低壓設備、節能設備系統、給排水系統、變電設備、空調及消防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本分署社會住宅工程之水電、空調等規劃設計、發包、履約管理、施工、驗收、協調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考試類科及格人員。 二、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電機、電子、機電整合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且無限制轉調任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投遞:符合上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填寫後併同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迴避任用具結書及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等影本上傳。 二、採郵寄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人事室周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北工分署工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五、聯絡電話:(02)2240-2911轉2316周小姐或業務單位聯絡人邱俊慧(分機#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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