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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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至約僱3等220薪點,月支薪29700元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
工作內容 | (一)支援檔案工作 (二)寺廟管理業務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
聯絡方式 | 一、以上證明文件影印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逕寄(送)本所人事室(地址: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後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二、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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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至約僱3等220薪點,月支薪29700元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支援檔案工作 (二)寺廟管理業務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聯絡方式
一、以上證明文件影印本,以A4紙張依序裝訂,逕寄(送)本所人事室(地址:彰化縣埤頭鄉合興村斗苑西路138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辦事員職務代理人」。報名截止後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二、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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