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2/19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3/12/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宜蘭辦事處(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5、6樓) |
工作內容 | (一)職缺[1]:(一般行政)辦理文書管理、公文收發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二)職缺[2]:(一般行政)辦理為民服務、研考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三)職缺[3]:(重要行政)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接管登記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四)職缺[4]:(其他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變更非公用及通行權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五)職缺[5]:(其他業務)辦理國有財產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六)職缺[6]:(其他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及占用追收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七)職缺[7]:(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八)職缺[8、9]:(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臨時交辦事項,2名。 (九)職缺[10]:(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十)職缺[11]:(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占用地排除、環境管理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
資格條件 | 1.職缺[1~3]需為高級中等(含同等學歷)學校以上畢業者;職缺[4~11]需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並具有1年以上國產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 2.熟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並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3.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 4.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5.具地政或國產等相關法規、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薪資及僱用期間: (一)職缺[1、2]:每月薪資28,59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職缺[3]:每月薪資30,59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上班日起,於當年度考核通過者,再續簽訂下一年度契約。 (三)職缺[4~6]:每月薪資32,4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職缺[7]: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職缺[8、9]: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上班日起,於當年度考核通過者,再續簽訂下一年度契約。 (六)職缺[10~11]: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應徵方式: (一)採郵寄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 (二)請檢具1.約用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男性如役畢者請加檢附退伍令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郵寄者請將應徵文件依序裝訂並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現場親送者請於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三)收件截止:於公告截止日113年12月25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達或親送達至本分署宜蘭辦事處(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6樓,信封收件人:許小姐收),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四、徵才內容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3-9316122轉103。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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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1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職缺[1]:(一般行政)辦理文書管理、公文收發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二)職缺[2]:(一般行政)辦理為民服務、研考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三)職缺[3]:(重要行政)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接管登記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四)職缺[4]:(其他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變更非公用及通行權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五)職缺[5]:(其他業務)辦理國有財產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六)職缺[6]:(其他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及占用追收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七)職缺[7]:(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八)職缺[8、9]:(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及臨時交辦事項,2名。 (九)職缺[10]:(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十)職缺[11]:(核心業務)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占用地排除、環境管理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1名。
資格條件
1.職缺[1~3]需為高級中等(含同等學歷)學校以上畢業者;職缺[4~11]需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並具有1年以上國產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 2.熟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並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3.服務態度良好且具有耐心。 4.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5.具地政或國產等相關法規、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薪資及僱用期間: (一)職缺[1、2]:每月薪資28,59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職缺[3]:每月薪資30,59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上班日起,於當年度考核通過者,再續簽訂下一年度契約。 (三)職缺[4~6]:每月薪資32,4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四)職缺[7]: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職缺[8、9]: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上班日起,於當年度考核通過者,再續簽訂下一年度契約。 (六)職缺[10~11]:每月薪資37,80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應徵方式: (一)採郵寄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 (二)請檢具1.約用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男性如役畢者請加檢附退伍令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郵寄者請將應徵文件依序裝訂並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現場親送者請於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三)收件截止:於公告截止日113年12月25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達或親送達至本分署宜蘭辦事處(地址: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6樓,信封收件人:許小姐收),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四、徵才內容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3-9316122轉103。 五、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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