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助理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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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4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校輔導室。(115304 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 |
工作內容 | 一、協助輔導室行政事務及活動辧理。 二、協助輔導室各組各項會議進行、紀錄及拍照。 三、輔導室各項學生資料表、圖書、光碟之管理。 四、辧理輔導室加班費與補休申請。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二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三)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且不得連續4年考列乙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等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六)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相關業務。 |
聯絡方式 | 詳見本校簡章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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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輔導室行政事務及活動辧理。 二、協助輔導室各組各項會議進行、紀錄及拍照。 三、輔導室各項學生資料表、圖書、光碟之管理。 四、辧理輔導室加班費與補休申請。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二職等以上,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三)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且不得連續4年考列乙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等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六)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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