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技士

公告日 113/12/20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工作內容 1.編寫本局各運動場館新建及修繕工程申請計畫及先期規畫事宜。 2.辦理本局各運動場館新建及修繕工程。 3.協助本局各運動場館工程管理、督導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限制轉調之情事(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檢附證明文件),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 。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局需求者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黃小姐;06-2157691#2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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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編寫本局各運動場館新建及修繕工程申請計畫及先期規畫事宜。 2.辦理本局各運動場館新建及修繕工程。 3.協助本局各運動場館工程管理、督導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限制轉調之情事(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檢附證明文件),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 。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局需求者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黃小姐;06-21576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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