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113/12/20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3/12/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360號8樓)
工作內容 1、辦理里幹事服勤及工作考核要點所列事項,如: (1)配合總清查作業,對里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進行訪視。 (2)依關懷等級,對獨居老人進行訪視。 (3)對列管里內寺廟、神壇及教會定期訪視。 (4)遇有急難救助或災害時,應隨時訪問救助對象或受災戶,並協助解決急難情形。 (5)其他依「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業務權限委任委託區公所執行作業要點」規定,就委任、委託區公所執行項目,或請區公所行政協助項目,進行訪視。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銓敘審定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29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南港區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里幹事服勤及工作考核要點所列事項,如: (1)配合總清查作業,對里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進行訪視。 (2)依關懷等級,對獨居老人進行訪視。 (3)對列管里內寺廟、神壇及教會定期訪視。 (4)遇有急難救助或災害時,應隨時訪問救助對象或受災戶,並協助解決急難情形。 (5)其他依「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業務權限委任委託區公所執行作業要點」規定,就委任、委託區公所執行項目,或請區公所行政協助項目,進行訪視。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綜合行政職系銓敘審定任用資格者,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12月29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報名方式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 2、請至前開系統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件、現職或最後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書或其他種類證照(證書)等附件資料。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林佳郁;電話:02-27831343分機652;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