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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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280薪點37,80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輔導室(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63號)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學生輔導資料之建立、整理及移轉工作。 (二)協助辦理輔導室各類獎助學金之相關事宜。 (三)負責新生入學資料及轉學生資料之函索與轉移。 (四)協助資料組辦理國中技藝教育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協助特教組數理資優班鑑定相關行政工作。 (六)輔導室各類行政工作支援、與業務相關會議之記錄工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各款之情事。(詳閱十六附則) |
聯絡方式 | 臺北市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7557131轉107、117。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報名人員名單,於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後張貼公布於本校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二)甄選日期: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一律以棄權論,不得異議,報到時請出具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身分。 (三)考試地點:本校(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63號) (三)考試當日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北市政府宣佈放假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甄試相關資訊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tajh.tp.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人事訊息查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至https://eli.npa.gov.tw/E7WebO/E701A01A_01_2_Notice.jsp線上申請並上傳。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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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280薪點37,8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學生輔導資料之建立、整理及移轉工作。 (二)協助辦理輔導室各類獎助學金之相關事宜。 (三)負責新生入學資料及轉學生資料之函索與轉移。 (四)協助資料組辦理國中技藝教育及活動相關事宜。 (五)協助特教組數理資優班鑑定相關行政工作。 (六)輔導室各類行政工作支援、與業務相關會議之記錄工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三)品行端正、勤奮盡責、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四)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五)無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各款之情事。(詳閱十六附則)
聯絡方式
臺北市大安國民中學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7557131轉107、117。 (一)經審查符合資格報名人員名單,於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後張貼公布於本校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二)甄選日期: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未報到一律以棄權論,不得異議,報到時請出具國民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身分。 (三)考試地點:本校(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63號) (三)考試當日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北市政府宣佈放假時,則考試日期將予以順延,並於本校網站公布,請各應考人自行上網查閱。 甄試相關資訊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tajh.tp.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人事訊息查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至https://eli.npa.gov.tw/E7WebO/E701A01A_01_2_Notice.jsp線上申請並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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