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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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5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潭子區勝利路165號 |
工作內容 | 1.土地登記案件審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2.僱用薪點: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1薪點折 合新台幣135元,並隨政策調整)。 3.僱用期間 : 自簽約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至4月間)。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地管理學系或地政學系畢業,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6個月以上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
聯絡方式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3年11月1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人事室,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一課職務代理人職缺」。(42750臺中市潭子區勝利路165號,電話:04-25336490分機607);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以線上投履歷方式應徵本職缺(請上傳履歷表中提及之各項相關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工作經歷請填寫完整(職稱及任職起訖日),工作內容可於自介中補充說明】。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各項工作經歷證明。 4.各項技能或語言檢定證明。 5.其他履歷表所載事項之證明。 附註: 1.書面/線上履歷表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2.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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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5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土地登記案件審查及其他交辦事項。 2.僱用薪點: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1薪點折 合新台幣135元,並隨政策調整)。 3.僱用期間 : 自簽約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至4月間)。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地管理學系或地政學系畢業,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6個月以上行政機關工作經驗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3.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3年11月1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雅潭地政事務所人事室,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一課職務代理人職缺」。(42750臺中市潭子區勝利路165號,電話:04-25336490分機607);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 以線上投履歷方式應徵本職缺(請上傳履歷表中提及之各項相關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並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工作經歷請填寫完整(職稱及任職起訖日),工作內容可於自介中補充說明】。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各項工作經歷證明。 4.各項技能或語言檢定證明。 5.其他履歷表所載事項之證明。 附註: 1.書面/線上履歷表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2.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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