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科長
公告日 | 1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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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3/1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建築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1-1號) |
工作內容 | 一、綜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之技術諮詢服務。 二、綜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修護技術與材料之研究及開發等相關業務。 三、綜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人才培育、保存修護規範研擬建置及文化資產專業書籍編輯出版相關業務。 四、綜理專業文物修護室管理相關業務。 五、其他相關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備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報名時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情事者。 四、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且無丙等以下情形者。 五、具有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書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請參附件-教育部公告英語能力檢定對照表)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 (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轉任原因、工作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文件上傳【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3年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格、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無則免附)】。 (逾期不受理)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資格條件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甄試方式與程序:報名截止後,先就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驗。 (三)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五) 聯絡人:(用人單位窗口)本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電話04-2217-1271,張先生。 (六)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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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職稱
科長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之技術諮詢服務。 二、綜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修護技術與材料之研究及開發等相關業務。 三、綜理文化資產保存修護人才培育、保存修護規範研擬建置及文化資產專業書籍編輯出版相關業務。 四、綜理專業文物修護室管理相關業務。 五、其他相關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備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報名時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情事者。 四、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且無丙等以下情形者。 五、具有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書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明者。(請參附件-教育部公告英語能力檢定對照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 (履歷自傳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轉任原因、工作期許等),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文件上傳【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3年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及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格、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無則免附)】。 (逾期不受理)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資格條件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甄試方式與程序:報名截止後,先就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驗。 (三)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四)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五) 聯絡人:(用人單位窗口)本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電話04-2217-1271,張先生。 (六)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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