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游泳池全職救生員

公告日 113/12/20
刊登起迄日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職稱 游泳池全職救生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一,工作地址:國立屏東高級中學(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二、工作時間: (一)學校上課期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 08:00~12:00,13:10~17:10。 (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三)因故無法出勤,依規定請假。 三,聘期與待遇: (一)僱用期間: (1)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僱用期間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 用。 (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僱用報酬:全職救生員月薪資 35200 元(含自付勞保費、健保費),未足 月依在職日數比例計算。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1、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 2、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3、每日定時不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四週、過濾及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4、於休池前十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5、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鍋爐、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6、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7、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應排放整齊。 8、配合學校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9、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服裝與配備。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1、機房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2、每日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3、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做成記錄備查,以維持環境清潔。 4、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做成記錄備查,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三)協助學校一般行政工作: 1、泳池未開放或學校游泳課結束時需協助學務處及總務處辦理一般行政工作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條件: (一) 男女不拘,年滿 18 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 證)。 (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合格(法)救生員證明,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五)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並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件之索取: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逕行下載使用(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紙張)。 二、報名手續:(報名證件驗正本收影本,影本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檢核表備齊裝訂) 三、報名地點:本校體育組(校址: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電話:08-7656444 轉 351) 四、報名日期:113 年 12 月26 日(上午 10:00~12:00)。 五、報名方式:請備齊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 六、報名手續(含表件): (一)繳交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1) (二)繳交本人最近 2 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報名表)。 (三)繳交身分證、有效合格救生員證照。(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先自行影印, 報名資料留存本校)。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五)繳交切結書。(如附件 2) (六)繳交醫院體格檢查表(錄取後 1 週內繳交) 以上證件及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七、甄選時間: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09:30報到(逾時報到視同放棄), 09:40起依序面談甄選。 三、連絡電話:08-7656444#351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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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職稱

游泳池全職救生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1、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 2、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3、每日定時不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四週、過濾及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4、於休池前十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5、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鍋爐、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6、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7、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應排放整齊。 8、配合學校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9、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服裝與配備。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1、機房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2、每日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3、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做成記錄備查,以維持環境清潔。 4、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做成記錄備查,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三)協助學校一般行政工作: 1、泳池未開放或學校游泳課結束時需協助學務處及總務處辦理一般行政工作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條件: (一) 男女不拘,年滿 18 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 證)。 (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合格(法)救生員證明,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五)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並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件之索取: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逕行下載使用(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使用A4紙張)。 二、報名手續:(報名證件驗正本收影本,影本請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檢核表備齊裝訂) 三、報名地點:本校體育組(校址:屏東市忠孝路 231 號,電話:08-7656444 轉 351) 四、報名日期:113 年 12 月26 日(上午 10:00~12:00)。 五、報名方式:請備齊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報名。 六、報名手續(含表件): (一)繳交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1) (二)繳交本人最近 2 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報名表)。 (三)繳交身分證、有效合格救生員證照。(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先自行影印, 報名資料留存本校)。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五)繳交切結書。(如附件 2) (六)繳交醫院體格檢查表(錄取後 1 週內繳交) 以上證件及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七、甄選時間: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09:30報到(逾時報到視同放棄), 09:40起依序面談甄選。 三、連絡電話:08-7656444#351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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