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
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3/12/20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3/12/2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清水區中山路90號) |
| 工作內容 | 協助辦理教務處設備組相關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具基本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具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3年12⽉25⽇(星期三)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 (一)報名表正本(含相片、簡要自述)。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如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五)具結書、同意書正本。 二、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3年12月26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三、有關甄選時程、試場配置等相關甄選訊息,配合報名作業結束,另行在本校網站公告,屆時請依通知時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參加面試。 四、工作報酬:以約僱三等220薪點計酬,約新臺幣29,700元(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行負擔部分)。 五、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其餘事項,請詳閱甄選簡章。 七、聯絡人:人事室王⼩姐、林⼩姐。聯絡電話:04-26222116#121、122。 八、簡章及報名表件,請⾄本校網站https://cshs.efroip.tw/ischool/publish_page/90/下載。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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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清水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協助辦理教務處設備組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具基本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 四、具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113年12⽉25⽇(星期三)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人】 (一)報名表正本(含相片、簡要自述)。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如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五)具結書、同意書正本。 二、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3年12月26日(星期二)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三、有關甄選時程、試場配置等相關甄選訊息,配合報名作業結束,另行在本校網站公告,屆時請依通知時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參加面試。 四、工作報酬:以約僱三等220薪點計酬,約新臺幣29,700元(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行負擔部分)。 五、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其餘事項,請詳閱甄選簡章。 七、聯絡人:人事室王⼩姐、林⼩姐。聯絡電話:04-26222116#121、122。 八、簡章及報名表件,請⾄本校網站https://cshs.efroip.tw/ischool/publish_page/90/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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