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科員
公告日 | 1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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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竹縣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工作內容 | 1.本縣技藝教育推動等相關事宜。 2.本縣技藝教育競賽。 3.本縣勞權教育推動等相關事宜。 4.本縣青年永續及職涯推動計畫及高國中小職涯教育相關事宜。 5.本局青年事務科人事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者尤佳。 5、本案職缺為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將停止辦理甄選作業。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徵才有效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線上投件,【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經甄選擬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商調;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一般公告項下。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青年事務科陳科長,電話03-5518101分機2804。 6、報名問題請洽本局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239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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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本縣技藝教育推動等相關事宜。 2.本縣技藝教育競賽。 3.本縣勞權教育推動等相關事宜。 4.本縣青年永續及職涯推動計畫及高國中小職涯教育相關事宜。 5.本局青年事務科人事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者尤佳。 5、本案職缺為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將停止辦理甄選作業。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徵才有效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線上投件,【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經甄選擬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商調;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一般公告項下。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青年事務科陳科長,電話03-5518101分機2804。 6、報名問題請洽本局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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