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辦事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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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4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地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光華東街60號(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
工作內容 | 1.辦理不動產登記案件之審查及登記校對。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以從缺。 3.經初審合格之應徵人員,擇優通知面試(聯絡人:徐小姐03-5325121分機10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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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4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地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不動產登記案件之審查及登記校對。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亦得予以從缺。 3.經初審合格之應徵人員,擇優通知面試(聯絡人:徐小姐03-5325121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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