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技士

公告日 113/12/20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
工作內容 一、工程修繕(含緊急搶修)之招標、訂約、履約、監督及驗收等相關業務。 二、新建工程建築規劃、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審查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年度建物公共安全檢查(含保險)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籍且不具多重或雙重國籍。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建築、土木等相關系(科)所畢業或具建築、工程管理、採購業務、新建工程規畫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年1月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相關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 4. 近5年考績通知書。 5.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 (二)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本職缺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並視面談結果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聯絡人:鍾小姐,聯絡電話:(02)02-23717101分機21504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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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4/01/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工程修繕(含緊急搶修)之招標、訂約、履約、監督及驗收等相關業務。 二、新建工程建築規劃、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審查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年度建物公共安全檢查(含保險)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籍且不具多重或雙重國籍。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建築、土木等相關系(科)所畢業或具建築、工程管理、採購業務、新建工程規畫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於114年1月6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相關資料: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考試及格證書。 3. 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 4. 近5年考績通知書。 5.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 (二) 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本職缺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並視面談結果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三) 聯絡人:鍾小姐,聯絡電話:(02)02-23717101分機21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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