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2/20
刊登起迄日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5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消費者保護及法制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可採紙本或線上應徵。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備齊以下資料(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95YGOx)下載),並於113年12月26日17:00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許小姐或以掛號郵寄至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人事處許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處法制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如逾期(以郵局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結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三)聯絡人:人事處許小姐,電話:089-326141 分機527。. (四)備註: 1.本府將視需要擇定書面審查或面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參加甄選時需配合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文件,如無法提供、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本職缺將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請務必於投遞前確認資料是否備齊,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3/11/28~113/12/06
檢視
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19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5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內容

1.辦理消費者保護及法制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可採紙本或線上應徵。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備齊以下資料(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https://reurl.cc/95YGOx)下載),並於113年12月26日17:00前逕送本府人事處許小姐或以掛號郵寄至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人事處許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處法制科科員職務代理人」。如逾期(以郵局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1.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2.具結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三)聯絡人:人事處許小姐,電話:089-326141 分機527。. (四)備註: 1.本府將視需要擇定書面審查或面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參加甄選時需配合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文件,如無法提供、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本職缺將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請務必於投遞前確認資料是否備齊,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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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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