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技佐
公告日 | 1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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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4/01/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學府路128號(國立新竹高商總務處) |
工作內容 | 1. 小額採購(15萬元以下)館舍水、電(含弱電設施及設備)維修或委外施工、督導、完竣、驗收、保固。 2. 二省專案計畫規劃、執行、檢核與問題回饋及召開相關會議與填報等。 3. 高(低)壓供電系統、消防系統、緊急發電機、飲用水、地下水權、電梯等維護保養、檢測(驗)、抄表、申報、冷氣卡儲值、場租用水(電)抄表及每月用水、電、電信、瓦斯等繳款單下載、申報繳費等。 4. 零星各項弱電設施(含設備)、給排水設備等維護保養及配合本校各項大型活動支援(設備)與協助。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採購證照(無者免附)等文件完整掃描後上傳。 (二)截止時間114年01月01日。 (三)聯絡電話:(03)5722150轉209、213。 四、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正取人員將由本校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4/01/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 小額採購(15萬元以下)館舍水、電(含弱電設施及設備)維修或委外施工、督導、完竣、驗收、保固。 2. 二省專案計畫規劃、執行、檢核與問題回饋及召開相關會議與填報等。 3. 高(低)壓供電系統、消防系統、緊急發電機、飲用水、地下水權、電梯等維護保養、檢測(驗)、抄表、申報、冷氣卡儲值、場租用水(電)抄表及每月用水、電、電信、瓦斯等繳款單下載、申報繳費等。 4. 零星各項弱電設施(含設備)、給排水設備等維護保養及配合本校各項大型活動支援(設備)與協助。 5.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採購證照(無者免附)等文件完整掃描後上傳。 (二)截止時間114年01月01日。 (三)聯絡電話:(03)5722150轉209、213。 四、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正取人員將由本校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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