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幹事
公告日 | 1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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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4/01/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 |
工作內容 | (一) 圖書館空間的管理及維護。 (二) 館藏圖書資料的編目登錄和維護。 (三) 閱讀活動的規劃、執行及分析成效。 (四) 館藏流通服務的執行及統計。 (五) 家長志工的協調值班及安排服務項目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本職缺「限進用身心障礙資格」者: (一) 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人員,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無限制轉調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以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 具溝通協調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 熟悉電腦軟體操作(Word、Excel及Internet)及資訊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其他(無則免附)等】(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完整上傳。 (二) 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工作內容請洽教務處02-29381721分機110詹主任、報名疑義請洽人事室02-29381721分機150楊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4/01/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圖書館空間的管理及維護。 (二) 館藏圖書資料的編目登錄和維護。 (三) 閱讀活動的規劃、執行及分析成效。 (四) 館藏流通服務的執行及統計。 (五) 家長志工的協調值班及安排服務項目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本職缺「限進用身心障礙資格」者: (一) 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人員,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並無限制轉調情事(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以及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三) 具溝通協調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 熟悉電腦軟體操作(Word、Excel及Internet)及資訊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其他(無則免附)等】(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完整上傳。 (二) 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工作內容請洽教務處02-29381721分機110詹主任、報名疑義請洽人事室02-29381721分機150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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