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社工專業處遇人員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3/12/20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
| 職稱 | 社工專業處遇人員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
| 工作內容 | 一、直接服務工作: (一) 鑑別評估:針對每名新收個案(收容身份)進行個別會談及整合性需求評估,並配合本所輔導科每月鑑別資料繳交時間完成個案報告、評估及處遇建議。 (二) 特殊個案工作:針對特殊個案進行以個案為主的工作處遇方式,視個案需求安排社會資源連結,辦理收容人輔導、轉銜及提供本所相關處遇規劃意見,另協助本所處理緊急個案。 (三) 家庭社會工作:參與本所家庭支持方案活動。 (四) 社會資源連結及轉介:依個案需求評估進行社區資源連結及轉介。 (五) 講座/授課/宣導:依本所需求與專業處遇之規範,提供心理衛教或社會資源等相關知能。 二、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 (一) 制定安排處遇:以個案適用處遇規範、個別需求、就醫狀況及未來執行保護處分等情形為主,安排及調整處遇內容。 (二) 檢核專輔處遇品質:檢視個案適用處遇資料正確性,透過與本所內、外部人員的個案討論及書面報告等,綜整個案整體狀況,評估處遇情形及品質。 (三) 出席相關專業會議:參與相關會議(自殺防治評估會議、高關懷個案會議、教輔小組會議、網絡資源聯繫會議、特殊個案工作會議等),同時進行個案報告或處遇精進/研討,提供個案之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四) 協助其他行政業務工作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 二、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相關科系學士學歷,具社工師證書者尤佳。 三、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 四、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17時止(以本所收件日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將報名應繳之文件寄(送)至本所輔導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工專業處遇人員」字樣。 二、甄選啟事及報名應繳證件,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pj.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所輔導科 (02-22611181分機225)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職稱
社工專業處遇人員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直接服務工作: (一) 鑑別評估:針對每名新收個案(收容身份)進行個別會談及整合性需求評估,並配合本所輔導科每月鑑別資料繳交時間完成個案報告、評估及處遇建議。 (二) 特殊個案工作:針對特殊個案進行以個案為主的工作處遇方式,視個案需求安排社會資源連結,辦理收容人輔導、轉銜及提供本所相關處遇規劃意見,另協助本所處理緊急個案。 (三) 家庭社會工作:參與本所家庭支持方案活動。 (四) 社會資源連結及轉介:依個案需求評估進行社區資源連結及轉介。 (五) 講座/授課/宣導:依本所需求與專業處遇之規範,提供心理衛教或社會資源等相關知能。 二、間接服務工作-處遇行政部分: (一) 制定安排處遇:以個案適用處遇規範、個別需求、就醫狀況及未來執行保護處分等情形為主,安排及調整處遇內容。 (二) 檢核專輔處遇品質:檢視個案適用處遇資料正確性,透過與本所內、外部人員的個案討論及書面報告等,綜整個案整體狀況,評估處遇情形及品質。 (三) 出席相關專業會議:參與相關會議(自殺防治評估會議、高關懷個案會議、教輔小組會議、網絡資源聯繫會議、特殊個案工作會議等),同時進行個案報告或處遇精進/研討,提供個案之評估意見及處遇建議。 (四) 協助其他行政業務工作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須符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規定。 二、至少須具備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相關科系學士學歷,具社工師證書者尤佳。 三、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 四、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26日(星期四)17時止(以本所收件日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將報名應繳之文件寄(送)至本所輔導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工專業處遇人員」字樣。 二、甄選啟事及報名應繳證件,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pj.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所輔導科 (02-22611181分機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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