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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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官田區官田里福田路99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遊憩、行銷活動等相關業務。 2.辦理觀光產業輔導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政府行政工作及辦理活動經驗。 4.具備汽車駕照。 5.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應檢具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僅供查驗身分用。 4.相關檢定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 應徵者請上傳相關證件及檢附前述報名資料,並註明通訊地址與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於113年12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投遞,其他報名方式或逾期均不受理。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 (二)其他相關規定: 1.未於期限內傳送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資料恕不退件。 4.僱用期間:本職缺為請(娩)假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期間原則自114年1月2日起至114年5月14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工作報酬:280薪點折合薪資3萬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6.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3個月離職者)有效。 7.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6)6900-399分機271林小姐(人事單位);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6)6900-399分機290張小姐(用人單位)。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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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遊憩、行銷活動等相關業務。 2.辦理觀光產業輔導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政府行政工作及辦理活動經驗。 4.具備汽車駕照。 5.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應檢具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服務園地」內「常用表格下載」項下查閱及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掃描檔:僅供查驗身分用。 4.相關檢定證照或工作經歷證明。 應徵者請上傳相關證件及檢附前述報名資料,並註明通訊地址與上、下班時間聯絡電話,於113年12月2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投遞,其他報名方式或逾期均不受理。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 (二)其他相關規定: 1.未於期限內傳送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掃描檔,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資料恕不退件。 4.僱用期間:本職缺為請(娩)假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僱期間原則自114年1月2日起至114年5月14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工作報酬:280薪點折合薪資3萬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6.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2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3個月離職者)有效。 7.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6)6900-399分機271林小姐(人事單位); 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問題,請洽(06)6900-399分機290張小姐(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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