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3/12/20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工作內容 1. 職缺(一):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讓)售業務、相關文書處理及其他交辦事項等1名。 2. 職缺(二):辦理公文登記收發、檔案掃描及管理、相關文書處理及其他交辦事項等1名。
資格條件 1.職缺(一)(核心業務):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歷(倘係法律、地政或財稅相關學系尤佳),具電腦操作及公文寫作能力,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 2.職缺(二)(一般行政):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歷,具電腦操作及公文寫作能力,且有檔案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 薪資及僱用期間:職缺(一):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二):每月薪資28,59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 採通訊(以郵戳為憑)或現場報名,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檢具本分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填寫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2吋相片)、學歷及經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約用人員職缺(一)】;如欲應徵兩個以上之職缺者,請分別準備2份(以上)履歷表並於信封封面註明,例如【應徵約用人員職缺(一)、(二) 】,請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處分科收),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及應徵職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適合職缺工作性質之身心障礙人員優先進用(聯絡電話:02-27814750分機1304 謝股長)。 3. 正取1名,並依甄試成績各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 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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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職缺(一):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讓)售業務、相關文書處理及其他交辦事項等1名。 2. 職缺(二):辦理公文登記收發、檔案掃描及管理、相關文書處理及其他交辦事項等1名。

資格條件

1.職缺(一)(核心業務):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歷(倘係法律、地政或財稅相關學系尤佳),具電腦操作及公文寫作能力,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 2.職缺(二)(一般行政):專科或大學以上學歷,具電腦操作及公文寫作能力,且有檔案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1. 薪資及僱用期間:職缺(一):每月薪資37,800元;職缺(二):每月薪資28,590元,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 採通訊(以郵戳為憑)或現場報名,請於113年12月25日前檢具本分署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填寫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2吋相片)、學歷及經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約用人員職缺(一)】;如欲應徵兩個以上之職缺者,請分別準備2份(以上)履歷表並於信封封面註明,例如【應徵約用人員職缺(一)、(二) 】,請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處分科收),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及應徵職務,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適合職缺工作性質之身心障礙人員優先進用(聯絡電話:02-27814750分機1304 謝股長)。 3. 正取1名,並依甄試成績各擇優備取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 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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