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工程員
公告日 | 113/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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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2/20 ~ 113/12/2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電機工程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2052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五段502號(湳仔溝抽水站內) |
工作內容 | 一、新北河濱公園水電設施維護及契約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養護工程科林科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3/12/20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新北河濱公園水電設施維護及契約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派令。 5.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699596分機151應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00養護工程科林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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