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
管理員

公告日 113/12/21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13巷13號)。
工作內容 (一) 學籍登記、學號編排、學生編班。 (二) 學生各領域成績之授權登錄、彙整印發與保管事項。 (三) 學生轉入轉出、統計學生人數相關事項。 (四) 學生獎助金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文件核發與補發事項。 (五) 學生證辦理、畢業證書印製事項。 (六) 多元入學各項作業及考場服務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開不得任用情事者,應撤銷任用) (三) 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 熟悉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意者請於 113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掃描上傳繳交下列證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 1 個 PDF 格式檔案),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報名表(附件 1,請貼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2.簡歷自傳(附件 2)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請另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8.切結書(附件 3)。 9.身心障礙證明。 10.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證明、專長證明等,無者免附)。 (三)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報名表(請貼妥照片)、簡歷自傳、切結書(如附件)、相關證件電子檔(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離職證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等),於 113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方式(以寄達時間為憑)寄送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請務必自行致電本校確認是否寄達,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報名。檔名請註明「應徵管理員—○○○(姓名)」。 (四)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及本校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疑義請洽(02)2732-2935,報名事宜:分機203(人事室王主任);業務事宜:分機211(教務處黃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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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民族實驗國民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學籍登記、學號編排、學生編班。 (二) 學生各領域成績之授權登錄、彙整印發與保管事項。 (三) 學生轉入轉出、統計學生人數相關事項。 (四) 學生獎助金申請、各項中英文證明文件核發與補發事項。 (五) 學生證辦理、畢業證書印製事項。 (六) 多元入學各項作業及考場服務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之規定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開不得任用情事者,應撤銷任用) (三) 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 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 熟悉 WORD、EXCEL 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意者請於 113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掃描上傳繳交下列證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 1 個 PDF 格式檔案),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報名表(附件 1,請貼 2 吋脫帽半身照片)。 2.簡歷自傳(附件 2)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男性請另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8.切結書(附件 3)。 9.身心障礙證明。 10.其他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證明、專長證明等,無者免附)。 (三)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報名表(請貼妥照片)、簡歷自傳、切結書(如附件)、相關證件電子檔(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最高學歷證書、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離職證明書及其他證明文件等),於 113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前,以電子郵件方式(以寄達時間為憑)寄送本校人事室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請務必自行致電本校確認是否寄達,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報名。檔名請註明「應徵管理員—○○○(姓名)」。 (四)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及本校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疑義請洽(02)2732-2935,報名事宜:分機203(人事室王主任);業務事宜:分機211(教務處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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