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技士

公告日 113/12/21
刊登起迄日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政府交通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工作內容 1.公共運輸規劃。 2.運輸業者及運輸系統管理。 3.運輸場站及相關設施工程履約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3/12/03~1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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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2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2/20 ~ 113/1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公共運輸規劃。 2.運輸業者及運輸系統管理。 3.運輸場站及相關設施工程履約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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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3/12/03~1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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